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一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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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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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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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马骏 |
王首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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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 |
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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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4-2267768 |
0534-2267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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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fin@shuangyitec.com |
law@shuangyitec.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40,815,077.42 |
356,291,629.00 |
5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5,670,673.00 |
70,001,245.54 |
79.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21,704,858.80 |
58,221,016.02 |
109.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526,716.45 |
48,111,612.27 |
42.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0.64 |
79.6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0.64 |
79.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5% |
7.51% |
4.1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530,503,013.46 |
1,289,269,839.77 |
18.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84,685,756.80 |
1,028,229,334.16 |
5.4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5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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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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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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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状态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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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华 |
境内自然人 |
38.09% |
42,255,842 |
42,255,8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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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4% |
4,366,494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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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8% |
3,2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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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霞 |
境内自然人 |
2.26% |
2,501,540 |
1,876,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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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城 |
境内自然人 |
1.46% |
1,617,467 |
1,213,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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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菲 |
境内自然人 |
1.44% |
1,600,000 |
1,6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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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梅 |
境内自然人 |
1.44% |
1,600,000 |
1,600,000 |
|
|
||
郑秀莉 |
境内自然人 |
1.42% |
1,574,176 |
1,574,1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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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允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7% |
1,403,6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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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红梅 |
境内自然人 |
1.22% |
1,350,091 |
1,35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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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东郑秀莉系王庆华之妻;股东王雪梅系王庆华之女;股东王雪菲系王庆华之女;股东国红梅系王庆华弟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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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允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0,00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73,6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03,600。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持续聚焦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复合材料成型和规模化生产的优势,秉承“满足客户需求,超越客户期望”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把握住了风电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在市场开发力度的同时扩大产能,推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6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53%。结合国内国外市场,公司在未来需做好如下工作:
(1)持续提高原有客户合作纵深,努力拓展新客户、新市场
未来几年内,复合材料应用发展将迈入新的阶段,公司也将抓住历史机遇,依托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公司保持风电配套产品和模具产品稳步发展同时的加强车辆覆盖件以及游艇产品的市场开发,通过提升车辆覆盖件产品以及游艇产品的收入改善目前公司收入的结构。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销售网络的深度和广度,重视维系存量客户关系的同时积极扩展新客户,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营销队伍和营销渠道。
(2)进一步提升产能,扩大产能储备
公司盐城子公司1号厂房、2号厂房及宿舍已于报告期内建设完成;公司武城分公司5号、6号车间已在报告期内投入使用。上述厂房的投入使用极大缓解了公司产能压力,但是,目前产能仍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另外,公司武城分公司7号车间预计下半年建设完成。
(3)加强技术及产品研发举措
自主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取得的专利共计114项(含子公司),其中发明专利14项。公司将依托在复合材料制品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并和客户以及高校、研究所进行有效交流,打造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研发模式。
公司募投项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取得土地证,预计今年下半年可开工建设,预计该完工后,公司整体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将坚定贯彻人才是企业创新能力的关键要素这一认识,在新研发中心基础上打造开放科技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以应对新的时代发展机遇,
(4)人才扩充举措
公司凭借在复合材料制品行业十余年的运营经验,培养和凝聚了一批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专业人才。对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优化配置是本公司实现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司将继续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一方面对现有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现部分技术专家向产业型专家、管理型专家转型;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薪酬体系和职业发展规划,不断吸纳多层次、高素质的人才加盟,改善员工队伍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和技能结构等,进而形成知识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源队伍。
(5)完善公司治理举措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机制和各项管理机制。公司已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将继续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规范治理、制衡决策和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常经营中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治理环境,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从而保障公司的规范运行和股东的切实利益。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质量、技术、服务为企业的核心价值,以成为全球复合材料成型工艺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发展目标,加大应用领域的布局,保持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稳健增长,保证综合实力的持续增强,最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04月0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公司自2020年 01月0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